會計學講義之二
作者為獨立撰稿人
第一賣冰第二做醫生。在工程師都想去賣雞排的今天,數前年很多台灣科技業放起無薪假,使得有充裕存款的高科技從業人員,從職場上退下來以後,騎腳踏車運動,改善身體健康。這二年則是有許多年輕人,選擇農業做為自行創業的目標,標榜無毒、有機、品牌。
業務有成後,到底該不該開公司?要開什麼樣類型的公司?基本上公司法適合農業創業的公司有二種,一種是股份有限公司,需要二人以上股東;另一種是有限公司,只需要一個股東。但是共同點都是需要有一個商業登記的住址,但同一個住址可以登記多家公司,也有人把房子的六分之一當做營業場所來加以登記。
開公司到底有沒有想像中那麼好?從會計的角度來看,開公司就像生小孩,公司生下來以後就有自己獨立的法人格。有自己的資產,自己的負債,自己的股東權益。在繼續經營的假設下,企業主是無權把自己個人的支出,當做公司的支出,除非是為了公司經營所稱的交際費、辦公用品費、差旅費等等。而公司在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後分配給業主的股利,還要再扣一次個人的綜合所得稅,如果不拿這筆錢而選擇繼續投入生意,就像看著小孩子一直長大,養兒不能防老。
所以建議想創業的青年朋友,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認知,做為公司創辦人的責任是很大的,而且拼個二三年把公司高價賣出去的也是鳳毛麟角。美國人很多是在自家車庫裡創業,到了股票上市才搬到矽谷等高科技的重鎮。如同會計學講義一所說的,資產是一種壞東西,會逼著創業者每天要有銷售出商品的壓力。
走筆至此,九個字,高築牆,先有自己的核心產品;廣積糧,有自己的客群;緩稱王,不要一開始就想當老闆,借錢來裝潢,而是要讓自己的實力蓄積,有足夠能力和業績時才考慮公司形態的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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